我国是较早拥有核技术的大国,在发展核电方面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。但与世界相比,目前我国的核电规模偏小。据有关资料,截至1998年底,我国现有运行中的核电站两座,核动力反应堆3个,装机容量210万千瓦,仅占发电装机容量的0.8%;在建和已计划建设的8个堆,装机容量660万千瓦。而1998年底,全世界运行中的核动力反应堆有434座,核电装机容量占全部发电装机容量的17%。我国核电产业尚处在由起步向小批量建设过渡的阶段。
在日前召开的“核电发展战略研讨会”上,来自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、国家计委、国家经贸委、国防科工委、中国工程院等单位的有关专家提出,应继续积极发展我国的核电事业,发展核电利国利民。
据分析,90年代发达国家核电产业趋于停滞,有其原因。这种暂时的停滞是经过一轮大发展之后出现的,不能说明核电没有发展的必要。相反,在一些发展中国家和地区,核电则仍呈现迅速发展的态势。比如印度计划“将其核电供应能力从现在的1695兆瓦增加到2010年的1万兆瓦”,即扩大近六倍。
专家们认为,从核电产业与国家核能力的关系看,核电站的设计、制造、建设和营运属核能高科技产业,这与一个国家保存和发展高水平的核能力有密切关系。因此,发展核电不仅能为国家提供必要的电力,而且能为国家奠定坚实的产业、技术、人才基础。
从世界范围来看,核电在70年代和80年代初期的大发展,与两次石油危机威胁一些发达国家的能源安全有密切关系。通过发展核电,可避免过分依赖石油、煤炭、天然气等不可再生能源,实现能源供应多元化,提高能源的安全性。
有关资料显示,长期以来,我国煤炭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例一直在75%以上。同时,由于石油消费的不断增加,1993年我国已从石油净出口国变为净进口国,石油消费对外部的依赖成为现实。如果像一些发达国家那样形成过分依赖进口石油的格局,要保证能源安全更加困难。
鉴于此,我国有必要把进一步发展核电作为推行能源多元战略的组成部分,避免增加对煤炭、进口石油等传统能源的依赖,为保障未来的能源安全服务。如广东大亚湾核电站自投产以来,电力70%供香港,30%供广东,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。
保护环境,实施可持续发展,已成为世界潮流,使用清洁能源也是大势所趋。目前环境污染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极为严重的问题。根据有关测算报告,我国因大气污染和酸雨造成的经济损失占GDP的比例超过5%,也就是说经济增长的相当部分被大气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失所吞噬。
专家们提出,核电是清洁能源,像水电一样既不排放粉尘和二氧化碳,也不排放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。煤电清洁化和气电只能减少粉尘和二氧化硫的排放,但不能不排放二氧化碳和氮氧化物。随着《联合国气候发展框架公约》的进一步实施,核电与煤电、气电相比的优势将更加明显。当然,核电也存在核废料处理、核泄露等问题。
有关部门日前通过对一些电厂进行了调查,得出的结论是:
其一、目前我国核电不具备商业化发展的条件。只有在折现率低于5%,即只要求资本保值或低幅增值的条件下,核电才比煤电和气电更经济。其二、提高核电效益的关键是大幅降低造价。国际经验表明,通过核电设备国产化、核电站的群堆布局、加强对核电建设企业的财务约束以及建核电站过程中的“边干边学”,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。其三、我国核电存在大幅降低运营期费用的可能性。我国核电站运营期费用高于国外核电站的原因,一是核燃料、乏燃料处理、退役等费用可能高于国外,二是维护费用高。今后通过努力,有进一步降低的可能。
因此,核电在中国目前的经济环境中,走完全商业化发展的道路有困难,核电不具备自发成长的市场动力,只能作为一个国家政策重点扶持的产业才有可能发展起来。国家产业政策对核电经济性有重大的影响。
由此,专家们建议:
根据核电产业本身的一些特点,如涉及国家安全目标和能源战略,投资大,建设周期长(7年以上),服役时间长(30—40年以上)等,尽快制定核电产业发展的长远规划;借鉴世界各国的发展经验,明确在发展核电事业中,政府管理体制的定位,积极进行适应形势发展的改革;电力市场化进程中政府对核电的投入的重点主要应是政策投入;为鼓励发展多种电源结构的混合电站企业,进行跨地区经营,提高企业的效益,积极进行核电产业组织的调整;要有行之有效的措施,调动各核电产业技术和设备相关方面的积极性,在开放条件下提高自主化能力。自主化要突出核心技术、共性技术和重点企业。